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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精神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精神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84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今年5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当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意见》要求,深刻领会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重要意义,根据《意见》确定的任务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现就贯彻落实《意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领会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职业技能培训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为新时代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意见》明确提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明确提出促进普惠均等、坚持需求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坚持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明确提出完善终身培训政策体系和终身培训组织实施体系,加强就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创业创新培训以及工匠精神和职业素质培育,建立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机制、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质量评估监管机制和技能提升多渠道激励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能力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和基础平台建设。这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重大举措,是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大改革创新。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的根本举措,作为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治本之策,作为脱贫攻坚的有效手段,作为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基本支撑,作为事关民生福祉、改革大业、国家发展全局的基础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措施,加强职业技能开发和职业素质培养,全面做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等工作,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发展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促进技能振兴与发展。

  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推动《意见》贯彻落实

  《意见》提出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17条政策措施,均明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为牵头(或联合牵头)单位,这是国务院赋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重要使命,凸显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作为职业技能培训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意见》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牵头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要确保《意见》提出的政策和要求落地见效。二是建立多方协调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按《意见》要求履行好各自职责。三是要明确工作任务,推动任务落实。细化《意见》任务分工和工作目标,加强工作指导和推动,要广泛听取全体劳动者、各类企业、行业协会的意见,密切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四是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总结交流推广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成熟经验,支持并指导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贯彻落实《意见》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

  三、做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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